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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科[2004]2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3]92号)和今年全国科技兴贸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八部委委员单位联席会议要求,近期科技部将对2003年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调整修订。为配合国家做好有关修订工作,现将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产品必须属于《目录》确定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技术领域为:电子与信息、软件、航空航天、光机电一体化与医疗器械、生物医药与中药、新材料、环境保护与新能源);
  2、申报产品必须附海关出口报关单或海关“预归类决定书”;
  3、优先考虑技术水平高、生产工艺先进、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资源消耗少以及对环境无污染的产品;
  4、产品应具有国际竞争力,出口市场潜力大,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5、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出口的产品不能列入《目录》
  二、申报程序
  1、产品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文本申报相结合方式,网上填报的内容(生成数据库)和产品申报表内容必须完全一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网上申报进入申报网站填报,文本申报的格式及表格从网上下载,并按附件要求编写。(网上申报网址:http://ctpep.chinatorch.gov.cn)
  2、出口企业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向市科技局提出申报,填写《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产品申报表,并按附件要求一式五份报送材料。
  3、申报截止日期:2004年12月5日。
  由于此项工作关系到出口高新技术产品享受国家有关鼓励政策,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联 系 人:国际合作处 张快、许磊
  联系电话:83212746 邮编:2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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