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04年度南京市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执行情况调查实施方案
一、统计调查目的
全面反映和掌握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为编制科技发展计划和规划提供依据,促进科技计划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管理水平。
二、统计范围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经国家科技部历年批准,2004年仍在实施的国家基础研究计划、863计划、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项目。根据国家科技部提供的项目清单,由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填报。
政府科技拨款:指本年度各市、县地方本级财政的科技拨款。包括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基建费及其它科技拨款,不包括国家与省各部门拨给地方的各类科技经费。
三、统计报表
1、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2、863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3、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4、火炬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5、星火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6、成果推广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7、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
四、工作体制与分工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采取按行政地域进行,逐级向上负责的方式实施,并实行由综合计划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计划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工作体制。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范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统计,由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归口管理全市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统计年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布置、培训、汇总,以及统一上报等工作,高新技术与民营科技管理处、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与科技条件处、科技成果处具体负责基础研究计划、863计划、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的统计年报工作(以项目清单为准)。市科技情报所、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负责数据在线审核、报表发放、回收和上报等工作。
各区县科技局负责本区县范围内有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统计年报的培训和填报工作,并负责审核报送市科技局。
五、人员培训
各区县科技局要指定专人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统计,加强业务培训,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市科技局负责对区县科技局统计人员和市区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统计人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