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实施2004年度南京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实施2004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4〕452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实施2004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科计〔2004〕500号)的要求,我局将组织实施2004年度各项科技统计调查工作。
根据科技统计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局的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由发展计划与财务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实行统一部署、各有关处室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组织实施的方式进行。今年国家与省的各项科技统计调查任务和实施处室如下:
一、独立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年报,由社会发展与科技条件处组织实施;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年报,由社会发展与科技条件处组织实施;
3、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年报,由社会发展与科技条件处组织实施;
4、研究与发展(R&D)活动调查(用于政府部门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以外的各类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和综合技术服务业有R&D活动的事业单位),由社会发展与科技条件处组织实施。
二、科技经费统计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由发展计划与财务处牵头组织实施。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
1、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由社会发展与科技条件处组织实施;
2、863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由发展计划与财务处牵头组织实施;
3、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由发展计划与财务处牵头组织实施;
4、火炬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由高新技术与民营科技管理处组织实施;
5、星火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由农村科技处组织实施;
6、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由科技成果处组织实施。
四、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1、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由高新技术与民营科技管理处组织实施;
2、全国科技成果统计,由科技成果处组织实施;
3、民营科技企业统计,由高新技术与民营科技管理处组织实施;
4、技术市场统计,由科技成果处牵头组织实施;
5、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由国际科技合作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