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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05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招标暨自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招标项目投标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各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填写内容不得出现投标或申请单位、参加单位的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姓名,以及其它可能影响评审公正的内容与标识;第二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不得夸大、虚报。
  二、填报内容一律按照《投标书》和《申请书》编写提纲顺序和规定格式逐栏打印(签署意见部分除外),篇幅自行调整,字体为仿宋四号,纸张为A4。《投标书》和《申请书》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分开,左侧装订(不得使用压条、铁夹或穿孔)。
  三、《投标书》或《申请书》第一部分之五“研究方案(技术路线)”一律用框图表示,仅文字表述无效。
  四、《投标书》、《申请书》第二部分之六“证明材料目录”一栏,只需填写报送材料时所能够提交的纸质文本材料的目录,例如:1、合作协议书;2、XXXXXXXXX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名称);等等。但与证明材料目录相符合的纸质文本材料(一份)需另行提交。
  五、《申请书》第二部分之七“附表”《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自选项目评审结果反馈表》,申报单位只填写“研究内容摘要”以上部分,“评审结果”以下部分不填。
  六、在正式报送之前,务必请投标或申请单位软科学研究归口管理机构对照通知及本说明要求,对《投标书》或《申请书》进行认真自查。报送后经形式审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书》或《申请书》,一律按作废处理,不进入评审程序。
  七、请将《投标书》或《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文本,在通知规定截止之日前按要求份数报送到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成贤街118号,南京科技中心2楼210室),逾期概不受理。

  附件5:
  已填报《南京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网络联络信息表》
  的单位和部门及其软科学研究归口管理机构名称

  表1(高校部分)

序号

单位名称

软科学管理机构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软科学管理机构名称

1

南京大学

社会科学处

17

南京工程学院

科研产业处

2

东南大学

科技处

18

金陵科技学院

科技与产业处

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科技部

19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科技产业处

4

南京理工大学

科技处

20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处

5

河海大学

科技处

21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处

6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科研开发处

22

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7

南京农业大学

科技处

23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8

南京工业大学

科技处

24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处

9

南京林业大学

科技处

25

三江学院

科技处

10

南京师范大学

科技处

26

江苏省委党校

科研处

11

南京医科大学

科技处

27

南京市委党校

科研处

12

南京中医药大学

科技处

 

 

 

13

南京财经大学

科研处

 

 

 

14

南京审计学院

科研处

 

 

 

15

南京晓庄学院

科技处

 

 

 

16

江苏警官学院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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