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反映申报单位厂容厂貌、主要生产装备、研究开发手段的照片或图片。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企业按照申请材料要求如实填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和相应的佐证材料。
2、省辖市科技局统一负责所辖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填写省辖市科技局汇总审查意见表(见附件),并正式行文统一报送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3、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及软盘由省辖市科技局为单位,统一报送我厅委托受理单位----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管理服务部(地址:南京市锁金村73号)。
五、其他事项
1、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实行常年受理,分批认定(每年认定2批);为提高工作效率并便于安排专家咨询,2005年第一批、第二批集中受理的截止日期分别为5月10日和9月30日。
2、请各国家、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管委会,国家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对确系区内(开发区、产业基地、创业中心)的申报企业,认真核实后给予确认盖章。
3、 申报的每家高新技术企业须交300元专家咨询费用,各省辖市科技局代收并统一汇至省科技厅指定帐户,汇款时请注明“项目评估费(高新技术企业)”。
请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与高企申报材料同时送交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管理服务部。
户 名:江苏省科技厅机关
开户行:南京市商行鸡鸣寺支行
帐 号:088360201111334390
项目代码:075008002
4、在高新技术企业的组织申报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厅高新技术处联系。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联系人:李旭勤
电 话:025-83612122、83359254(FAX)
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唐晶晶 孙逊
电 话:025-85485928、85485926(FAX)
附件:省辖市科技局汇总审查意见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省辖市科技局汇总审查意见表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年 月 日
申报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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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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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内容
| 1、 申报材料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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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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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报企业有无生产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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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报企业有无环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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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申报企业是否亏损、微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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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申报企业有无不良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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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申报企业有无偷漏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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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申报企业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产业鼓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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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殊说明的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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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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