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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征集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项目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征集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项目的通知
(宁科[2005]8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科技人才在本市实施创新创业活动,通过政府创业资金的引导,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经研究,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扶持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2002-2004年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创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和发展规划为本次征集重点。
  二、应征条件:
  1、应征企业应符合《南京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2、应征企业由科技人才领办、创办或具有较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实力、创业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
  3、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属于市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性,生产及市场营销计划可行,能形成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创业项目须知识产权明晰,无权属纠纷;
  5、对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和行业学科带头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领办创办的企业优先支持,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支持。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内: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
  (2)应征企业有未按期完成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
  (3)应征企业有应验收而未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
  三、应征要求:
  1、编制并提交《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类)》(附软盘);
  2、应征企业商业计划书(附软盘);
  3、提交企业章程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及今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5、提交创业人员及团队状况与相关背景材料;
  6、提交有关知识产权状态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技术、经济辅助材料;
  7、所有应征材料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五份,于5月20日前提交市科技局发展计划与财务处。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相应材料的编报工作。各区县科技局、市各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组织和审核工作。我局将组织有关技术、管理、财务和金融投资等方面的专家进行质疑、答辩与论证,并在此基础上会同市财政局择优予以支持。
  联系人:何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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