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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6、负责完成2项省(部)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开发,并转化为生产力;
  7、取得发明专利1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8、负责完成1项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及1项产品标准的制定或3项企业主导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发布,用于生产实践;
  9、负责完成1项重大项目的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对实际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10、负责制定的本行业或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益;
  11、提出1项科技建议,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三)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期间,撰写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3、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专业文章3篇以上。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学位);
  2、取得市职称办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省人事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3、1957年(不含)以前出生的人员,参加市职称办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五)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宁政办发[2003]20号)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公共课、专业课的学习、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继续教育证书通过市区县的审核验证。非因个人原因未完成继续教育,单位出具有效证明材料的,可先评后补。
  三、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凡破格申报者,在符合上述正常晋升申报评审条件的基础上,任现职以来至少有2次年度考核为“优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2年以上,后本科学历不满5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以下简称《破格条件》,详见附件)两类中的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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