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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5份。
  3、《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册表》一式1份,并附软盘一张。此表由各有关部门、单位按以下四个专业汇总填报:(1)计算机及软件;(2)通信及广播电视工程;(3)元器件及电子材料;(4)仪器仪表及电子专用设备;(5)质量技术管理及其它。
  (二)第一分册:有关证书、证明材料。
  1、任期考核表原件1份(破格晋升人员还需提供2004年度考核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3、继续教育证书原件1份;
  4、省、市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合格证书原件1份;
  5、现职称的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1份;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1份。
  (三)第二分册:工作业绩、技术水平材料。
  1、破格晋升人员填写的《破格晋升人员情况表》原件1份;
  2、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鉴定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3、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技术报告等原件不少于2篇。
  以上材料中,第(一)项各表格单列,第(二)项装订成第一分册,第(三)项装订成第二分册(著作可不装订)。各分册首页应列出目录清单,并注明“申报人员姓名、单位、第几分册”。表格须使用市职称办统一印制的文本。复印件除《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用A3纸外,其它均用A4纸。复印件须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无异”和日期。材料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报审专业、拟评资格、单位联系电话、本人手机号码(便于通知面试等事项)”,并列出材料总目录。
  五、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抓紧布置,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推荐、初审工作,于2005年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成贤街118号南京科技中心5楼507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受理点联系人:刘恒富、王云,电话:83377780。
  (二)评审费按照物价部门有关评审收费标准执行,300元/人,在送交材料时一并交付。
  (三)报送的材料应做到客观真实、手续齐全、材料完整、书写清晰。
  (四)对原具有非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职称的人员,申请评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资格,须符合有关资格条件并通过电子信息工程相应评委会的转系列评审。
  (五)本通知可在市科技局网站(www.njkj.gov.cn/index.htm)“通知通告”或“科技人才”栏目内查阅、下载。市科技局联系人:姚建虎、肖伟,电话:8363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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