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宁农质安发[2007]15号)
各市(县、区)农(牧、渔)业局:
为维护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权威性和品牌公信力,贯彻落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的安排,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检查。现将《宁夏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立即动手,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宁夏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二00七年九月五日
宁夏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维护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权威性和品牌公信力,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拟于近期开展一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检查,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程监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查处,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确保“三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及时发现并消除“三品”质量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和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树立和维护“三品”公信力。
(二)有效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升认证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建立健全“三品”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