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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推荐新一届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推荐新一届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的通知
(宁科[2005]96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职称办的统一部署,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精神,原2002年组建的我市电子信息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任期届满,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抓紧做好新一届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
  一、专家库组成及人数
  新一届市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库7人,评审委员库40人,专业(学科)组成员库90人组成。专业(学科)组成员库组成及人数:计算机及软件专业组30人,通信及广播电视工程专业组15人,元器件及电子材料专业组15人,仪器仪表及电子专用设备专业组15人,质量技术及标准化管理专业组15人。
  新一届市电子信息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库5人,评审委员库30人,专业(学科)组成员库70人组成。专业(学科)组成员库组成及人数:计算机及软件专业组20人,通信及广播电视工程专业组15人,元器件及电子材料专业组10人,仪器仪表及电子专用设备专业组10人,质量技术及标准化管理专业组10人。
  二、专家推荐条件
  推荐的评审专家所学和从事专业(学科)应属于电子信息专业(学科)。
  主任委员库成员应当是本专业(学科)在职的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知名度较高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委员库成员应当是本专业(学科)在职的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专业(学科)组成员库成员应当是在职的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资格的同行专家。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成员应当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成员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为主,业绩和能力特别突出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适当考虑。
  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45岁以下青年专家。有上一届评审专家的单位,推荐人选中上一届评审专家原则上保留三分之二。
  已在其它评审组织中任职的专家原则上不推荐。
  三、推荐程序及材料报送
  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推荐人选填写《评审委员会人选情况一览表》,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推荐单位根据经核实的推荐人选情况填写《电子信息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人员报批名册》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附软盘)在2005年5月30日前送交(或邮寄)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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