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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关于加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通知

宁夏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关于加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通知


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单位:

  近年来,在各级农业部门的大力推动和各生产单位的积极努力下,我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全区已有720个农产品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区无公害农产品将达到1000个以上。按照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辨别无公害农产品是以在其产品或包装上加贴无公害农产品防伪标志为标准,未加贴防伪标志的均不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但是,目前我区已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加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数量极少,约占已认证产品数量的4%。消费者在超市、市场中很难找到加贴标志的无公害农产品,无法辨别无公害农产品的真伪。无公害农产品品牌价值没有发挥出来,没有形成优质优价的销售格局。贴标率过低也制约了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深入开展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发展。推广加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已成为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当务之急。

  为了提高我区通过认证的优质特色农产品贴标率,促进市场流通和优质优价,保护消费者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权益,自治区农牧厅决定今年全面启动无公害标志推广项目。

  一、推行重点产品强制贴标制度。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蜂产品、乳制品、禽蛋、瓜果、枸杞、小杂粮、大米、面粉、植物油及进入超市销售的肉类、蔬菜11类产品实行强制贴标,贴标率须达到100%。

  二、实行资金补助鼓励政策。根据自治区《2007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精神,今年自治区将对购买加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防伪标志的生产者进行扶持补贴。按照订购标志的先后顺序、标志管理和使用情况,凭购标发票兑现补贴。平均补贴幅度为标志购买费用的70%以上(见附表)。

  三、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各使用无公害标志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如实做好标志购买和使用记录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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