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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05年度南京市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05年度南京市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宁科[2005]131号)


各区县科技局,市各主管部门(产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2005年度南京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八条;《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相关规定的组织和个人,经有关部门或专家推荐,均可申报南京市科技进步奖评选。
  二、申报南京市科技进步奖,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由《南京市科技进步奖申报软件》打印生成一式七份,数据盘一份);
  2、有关评价和证明材料一套: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科技成果评估报告,发明专利证书,验收报告,品种审定证书,新药证书,著作权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产品登记或注册证书,研制或技术报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标准,一年以内的查新,国、地税的交纳证明或推广应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证明书、用户意见书等。
  三、南京市科技进步奖的推荐,须由符合《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十一条、《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十三条要求的组织和个人推荐。
  推荐组织或个人应按《申报书》中形式审核内容的要求,对项目的条件,材料内容、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资格与排序进行核审,同时写明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组织公章或专家签名。
  四、申报南京市科技进步奖所需参阅的《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所需填报的表格及软件等,请在南京市科技局网站(www.njkj.gov.cn)或南京技术市场网站(www.njetm.com.cn)上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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