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国内或省内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在市内同行中有一定声誉;
4、近五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等方面,特别是在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贡献较大,成绩明显;
(2)承担、参加过市级以上重大工程、项目或课题,且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奖励。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人选由所在单位筛选后组织申报,个人也可主动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筛选产生的人选应按要求填写《南京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员申报表》,并提供有关材料。
(二)各单位筛选出的人选及其申报表应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公开接受异议。单位根据申报表的公示情况和对有关材料的审核情况,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到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对申报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市科技局。没有明确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由所在区县(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科技局。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南京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员申报表》一式三份,附磁盘一张;
(二)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现专业技术岗位聘书、学术兼职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三)近五年来的科技成果获奖证书、鉴定证书,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论著等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成绩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所有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复印件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注明审核人姓名。第(一)项表格逐份在左侧装订;第(二)、(三)项除著作外集中装订成册,并在首页列出目录清单。所有材料须装入材料袋,材料袋封面应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类别、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5年9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点: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办公楼1119室。联系电话:83639292、83639291。
请各区县科技局、市有关主管部门及时将此通知转发到有关单位,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筛选和推荐工作。市科技局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和入选人员名单将在市科技局网站上公布。入选的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和后备人员,由市科技局颁发证书,予以重点培养和支持。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可在市科技局网站(www.njkj.gov.cn/index.htm)科技人才栏目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