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市第六批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员的通知
(宁科[2005]155号)
各区县科技局,市有关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就南京市第六批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员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工作的重点人才,不受单位所有制限制,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鼓励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学科(专科)和骨干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人才和科研骨干积极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和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研究开发、技术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
3、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具备一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基础,近年来开展的研究开发课题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符合所在单位学科建设重点和发展方向;
4、所在单位有中青年人才培养的措施和必要的支撑条件。
(二)申报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和学科带头人,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并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殊行业、专业或贡献特别突出者不受此限),身体健康;
2、在本单位和本行业已经发挥着行业技术和学科带头人作用;
3、公开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专著,或在国内、省内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专业论文,在本行业或技术领域有较高造诣,在全市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4、近五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等方面,特别是在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贡献突出,成绩显著;
(2)主持过市级以上重大工程、项目或课题,且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获得过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奖励,或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两项。
(三)申报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后备人员,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并受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殊行业、专业或贡献特别突出者不受此限),身体健康;
2、已成为本部门的主要科研骨干,并已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重点培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