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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05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六)软科学类成果
  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我省科学技术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重大作用的软科学成果,其成果已被有关部门采纳。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各市科技局和省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工作。
  在宁的部属科研单位可以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宁外单位由属地科技局推荐;
  军队在宁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南京军区联勤部卫生部推荐;宁外单位由属地科技局推荐;
  军队、国防系统的民用项目,由省国防科工办推荐;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主管部门推荐,第一完成单位是省外的、需由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同意在江苏申报的证明。
  三、推荐材料的要求
  1、《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是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按照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2、推荐自然科学类成果或社会公益类成果,提交与申报成果密切相关的论文或专著原则上不超过5篇。
  3、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正文(格式见附件),大小为A4,竖装,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申报书内容的数据软盘应根据省科技厅下发的“江苏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系统”生成。
  2005年度原版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软件由我厅统一提供,该软件请在省科技厅网站自行下载(网址:www.jstd.gov.cn),此前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软件停止使用。
  4、推荐材料由申报书与附件材料组成,装订成册,附件大小规格应与申报书一致。推荐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附件应为原件,并在封面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装订后的推荐材料勿另加封面。(注:今年的推荐材料不再分别装袋)
  各推荐部门将推荐项目收齐后,按规定格式录入计算机并打印汇总表。按规定时间报送项目汇总表(一式二份)和软盘(一份)及推荐材料(一式三份)至省科技厅。
  四、推荐截止时间
  2005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2005年9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推荐部门在此之前将推荐材料送达江苏省科技厅网管中心,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省科技厅院内。
  五、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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