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上缴税金总额:指工程中心本年度实际上交的各项税金及特种基金,教育附加费等。
7. 出口创汇:指中心出售给外贸部门或直接出售给外商的产品或商品总金额。
8. 资产合计:指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9. 固定资产:指年末中心在购置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实际支出的全部货币总额。包括房屋、建筑、设备、交通工具等。流动资产:指中心在一年的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和预付款项、存货等。
10.无形资产:指中心自己使用、自行开发以及从外界购买的专有技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各种可评估价值的无形资产额。
11.对外投资:指中心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12.从业人员:指年末,在中心从事研究、开发、管理服务等工作的专职、兼职总人数。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招聘人员、返聘人员等。
13.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指中心从业人员中的课题活动人员和科技服务人员。
14.从事R&D活动人员:从事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的人员;科技管理人员:指中心业务、人事管理人员。
15.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指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新的应用所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16.基础研究:为了获得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而进行的创造性的研究,其目的是揭示观察到的现象和事实的基本原理和规律,而不以任何特定的实际应用为目的。
17. 应用研究:也是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18. 试验发展: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19. 获奖情况:国家级奖励:指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五类国家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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