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和建设运行情况统计的通知
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发展情况,请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报送2005年度总结和运行情况统计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认真总结2005年度建设和运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认真填写统计报表,并上报2006年工作打算。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的同时,提供工程中心的情况简介,并附2至3张反映中心建设情况的图片。
二、 统计报表的电子表格从南京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www.njkj.gov.cn首页“相关下载”中下载。
三、 报送的材料要求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可通过软盘或电子邮件报送,邮件地址:liuc@njnet.nj.ac.cn。
四、 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结材料和统计报表将作为绩效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在2006年1月15日前报送。
五、 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科技中心二楼214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川 杨静芳 83602005 传真:83602185
附件: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统计年报表
二ОО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要指标说明
1. 技术领域:指电子信息、软件、航空航天、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材料及环保节能、农业、其他。
2. 资金状况:指中心自身年末资金状况,包括中心的自有资金、本年度从政府部门获得的拨款、银行贷款及接受赠款、借款等。
3. 总收入:指中心本年度技术性收入、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各种收入的总和。
4. 技术性收入:指中心从事科学技术活动得到的非政府资金收入,由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学术活动和科普活动收入几项合计。技术转让收入:指中心科研与开发活动的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承包、技术工程和技术承包所获得的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指中心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用户提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技术咨询、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技术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5. 产品收入:指中心全年销售全部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取得的收入。净利润:指中心本年度实现的利润在上交国家所得税后的剩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