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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牧厅一次性告知制度
宁夏农牧厅一次性告知制度
(2007年)
为了进一步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制定本制度。
一、
承办人应一次性向当事人告知申请事项所依据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必需的全部资料及相关手续。
二、
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处室或单位,应在服务窗口设立办事流程图或服务指南。对于办理许可证等需要向当事人发放证书的审批事项,应向当事人发放书面的告知书,提供相关的材料、审批表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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