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度国家火炬计划及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科[2006]23号)
各高新园区管委会,产业(集团)公司,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我市科技力量的优势和潜力,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及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6]29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06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及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软件及相关文件可从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或国家新产品网站(www.chinanp.gov.cn)相关栏目中下载。
一、申报要求及条件
㈠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含重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1、申报原则
⑴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突出自主创新,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
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⑶以市场为导向,以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科技攻关计划、高技术研究计划成果以及其他科研成果为依托,以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产业为目标。
⑷优先支持863计划、攻关计划、创新基金等开发完成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再创新项目。单纯引进项目、高能耗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常规食品、保健品、饮料类项目、单纯基建项目不予支持。
⑸优先支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开发项目,优先支持国家高新区、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特色产业基地的发展。
⑹优先支持环境、资源优化利用及新能源技术开发。
⑺优先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高新技术产品。
2、重点支持技术领域
(1)电子与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软件技术服务业、网络产品、微电子及新型电子器件、光电子及新型元器件、通信设备及产品、广播与电视技术产品、电子专用工艺生产设备和电子测量仪器。
(2)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医药生物技术、现代中药、化学合成药、轻工食品、现代农业技术。
(3)新材料及应用:高性能金属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有机高分子材料与精细化工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生物医学材料、纺织新材料、环境友好材料、材料成型和加工先进设备。
(4)光机电一体化:先进制造设备及装置、先进工业装备、车辆、船舶等运输机械及关键零配件、机电基础件、控制系统及监控设备、自动化电力设备、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医疗器械。
(5)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