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项目的通知
(宁科[2006]7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科技人才在本市实施创新创业活动,通过政府创业资金的引导,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经研究,现组织申报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扶持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03-2005年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创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和发展规划为本次申报重点。2006年当年成立的企业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符合《南京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2、申报企业由科技人才领办、创办或具有较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实力、创业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
3、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属于《南京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性,生产及市场营销计划可行,能形成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创业项目须知识产权明晰,无权属纠纷;
5、对由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和行业学科带头人领办创办的企业优先支持,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支持。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
(2)申报企业有未按期完成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
(3)申报企业有应验收而未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
三、申报要求:
1、编制并提交《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类)》(附软盘)(文本格式在http://www.njkj.gov.cn下载);
2、申报企业商业计划书(附软盘);
3、提交企业章程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及今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5、提交创业人员及团队状况与相关背景材料;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领办创办的企业同时还需填写《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申报科技计划简表》(文本格式在http:www.njkj.gov.cn下载),并提交高层次留学人员资格证复印件(相关认定手续在市人事局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联系电话:83638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