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对申报指令性计划项目的经费支出内容应符合《南京市应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8、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
(2)项目申报单位未按期完成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
(3)项目申报单位有应验收而未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
(4)项目申报单位在往年承担市科技计划中存在弄虚作假、不履行科技计划合同等不良记录的。
10、申报不同专项计划除必须符合以上总体要求以外,还应符合各专项计划的相关规定与申报要求。
11、各申报单位所申报项目须通过其主管部门的审核、签章(在宁部省属企事业单位由申报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统一遴选后直报)。各主管部门应根据指南要求,突出重点,严格审核,把好本地区、本部门的项目申报关。
(二)各专项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1、高新技术及产业化专项计划
(1)申报“电子信息与制造业信息化”(代码1110、1120、1130、1310、1320、1330)的单位,除符合总体要求外,须具有相关产业基础,确保项目在南京实施产业化。其中申报“制造业信息化”的单位,除符合总体要求外,须已经具备一定企业信息化基础(有单元技术应用),与技术依托单位已经签定下一步信息化工程实施合同。
(2)申报“生物工程与医药”(代码1410、1420、1430、1440)的单位,除符合总体要求外,应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制药企业;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及其它科研单位和满足上述条件的制药企业联合申报,且保证在南京实现产业化。
优先支持已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药物研究项目、获得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的生物技术药物和诊断试剂类产品及已初步形成销售的药物中间体开发项目。
(5)申报“新材料和新能源”(代码1510、1520、1530、1540、1550、1560)的单位,除符合总体要求外,应具有相关产业化基础,确保项目在南京的产业化。
(6)本专项计划拟安排指令性计划项目不超过45项。其中,“电子信息与制造业信息化”包括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限项10项、一般项目限项20项目;“生物工程与医药”全部为重大项目,限项6项;“新材料和新能源”包括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限项4项,一般项目限项5项目。
2、现代农业科技专项计划
(1)“农业新品种引繁示范”须符合本指南“农业新品种”(代码2100)支持方向,支持对象以南京现代农业科技园区专业园为主。
(2)“现代农业重大技术的应用与示范”须符合本指南“现代农业重大技术”(代码2210、2220、2230、2240)重点领域和方向,优先支持在南京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内实施的项目。
(3)“农业科技园区与新农村科技示范工程”须符合本指南“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代码2310、2320)重点领域和方向,支持南京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的重大建设和重大技术示范项目。
(4)本市郊县企业申报“星火计划”项目,须符合本指南“现代农业重大技术”(代码2250)、“农产品深加工及装备制造技术”(代码2410、2420、2430、2440、2450)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列入国家、省级星火计划的项目优先支持。其中申报代码2440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5)本专项计划项目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
(6)本专项计划拟安排指令性计划项目不超过32项,除“农业新品种引繁示范”为一般项目外,其它均为重大项目。其中,“农业新品种引繁示范”项目限项20项,“现代农业重大技术的应用与示范”项目限项4项,“农业科技园区与新农村科技示范工程”项目限项2项,“星火计划”项目限项6项。
3、社会事业重大科技攻关与应用专项计划
(1)申报本专项计划的项目应属于社会事业科技发展领域重点技术方向的项目。本专项计划包括生态资源环境与节能技术、城市公共管理应用技术、人口卫生健康三大重点方向。申报生态资源环境与节能技术方向的项目应属于代码3110、3120、3130、3210、3220、3230的重点技术领域;申报城市公共管理应用技术方向的项目应属于代码3310、3320、3330的重点技术领域;申报人口卫生健康方向的项目应属于代码3410、3420、3430、3440、3450、3460的重点技术领域。
(2)本专项鼓励并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之间开展的联合科技攻关项目。
(3)本专项技术领域代码为3120、3130、3220、3230的申报项目要注重技术集成创新和工程化技术攻关,须在南京市市域范围内开展应用示范。
(4)本专项计划拟安排指令性计划项目不超过15项。其中,“生态资源环境与节能技术”全部为重大项目,限项2-4项;“城市公共管理应用技术”全部为重大项目,限项2-3项;“人口卫生健康”全部为一般项目,限项8项。
4、专利实施计划
(1)本专项计划包括“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信息利用与开发”及“重大专利技术二次开发”三个类型。
“专利技术产业化”支持在南京市转化和应用,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利技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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