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2005年度列入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宁科[2006]229号 宁财教[2006]759号)
各有关区县科技局、财政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对2005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考核的通知》(苏科成[2006]0376号)要求,我市将开展2005年度列入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中期考核检查工作,请各有关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省科技厅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备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合同的要求逐项进行自查;
2、各项目承担单位将自查情况按照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提纲编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见附件),并于10月23日12:00前将报告电子文档提交市科技局成果处;
3、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将于10月23日-25日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初查(具体时间安排电话通知)。
中期检查考核是项目实施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安排分年度拨款的重要依据。各有关主管部门要主动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自查工作。项目承担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中期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络,主动、及时地报告自查情况。
联 系 人:南京市科技局 张文利 83639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