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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劳动统计年报、2008年定报和私营单位抽样调查统计改革的通知

南京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劳动统计年报、2008年定报和私营单位抽样调查统计改革的通知
(宁统办字[2007]79号)


各区县统计局、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江苏省劳动统计年报会议精神和推进劳动统计改革的要求,认真实施国家、省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报制度,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有关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资料,为各级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进一步提高劳动统计数据质量,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将法制化、规范化要求贯穿于年定报工作全过程
  严格执行各项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是依法开展统计年定报工作和统计改革,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南京市统计局年定报领导小组下发的有关工作文件和通知精神,加大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力度,将法制化、规范化要求贯穿于年定报工作和私营单位抽样调查工作全过程。要继续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培训会议要将统计法制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宣讲,以增强统计法制观念,规范统计行为。各区县统计局要以正式文件布置相关工作,在召开年定报会议时,佩带合法证件。年定报会议结束后,统计年定报会议签到及统计报表签领和会议所发材料要及时装订,以备查阅。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南京市统计局和各区县统计局对各单位参加统计培训、领取统计调查任务和统计报表上报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按照《统计法》的规定进行统计执法。
  二、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劳动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2007年劳动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报工作是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新形势下展开的。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是民生的三大支柱。处理好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以做好劳动统计年定报工作,推进劳动统计改革的实际行动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各级劳动统计工作者的应尽职责。各区县统计局、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劳动统计工作和推进劳动统计改革,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因此,要切实加强对劳动统计和私营单位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完成劳资统计工作和统计改革任务提供必要的组织保证和工作保障。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及时制订出合理可行的劳动统计年定报工作实施方案,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确保2007年劳资统计年报、2008年定报和劳动统计改革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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