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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苏科基[2006]4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是以我省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加强技术储备、培育创新源、推进优势学科建设和高水平人才队伍培养为目标,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科技发展计划。根据《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为提高我省基础研究工作的目标导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组织编制了《2007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支持重点
  2007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将按照面上项目、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重点项目三个类别组织项目。鼓励面向我省产业和社会发展实际需求选题,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申报。
  1、面上项目。主要资助针对我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需求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具有重要价值的原始创新项目,每项资助7万元左右。
  2、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主要资助有望成为我省重点科技创新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技术带头人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和有创新思路的青年科技人员启动原始创新研究。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学(技)术带头人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左右,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启动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左右。
  3、重点项目。主要资助针对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基础问题和我省优势学科领域前沿科学重点问题,以提出解决关键技术基础问题的方法或获得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为目标的多学科交叉综合研究,鼓励企业早期介入原始创新研究。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二、项目申报的条件
  1、面上项目须按照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进行申请,不符合研究方向的,不予受理。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
  2、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按照指南规定的面上项目研究方向进行申请。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学术带头人项目由高校和部属科研院所未满40周岁(1967年7月1日后出生)且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申报,申报人必须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一项以上省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技术带头人项目由企业、地方科研单位、医院等未满40周岁(1967年7月1日后出生)且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申报,申报人必须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一项以上省级科研项目。已获得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得再次申报该类项目。
  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启动项目由有创新思路,从未获得省级以上科技项目资助,已取得博士学位且未满35周岁(1972年7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员申报。
  3、重点项目须针对指南规定的重点项目研究方向进行申报,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鼓励以跨学科团队组合申请,预期成果应能申请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建立有关应用模型、在SCI源高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或3年内能够获得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
  4、强化对自主知识产权的要求,应用型学科方向的项目预期成果除发表论文外,原则上要能够产生发明专利。
  5、限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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