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科[2007]30号)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产业(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2007] 13号)文件精神,省科技厅将开展2007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我局负责南京地区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单位,均可申报。其中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内的企业按科技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明确的条件和标准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外的企业按科技部《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明确的条件和标准申报。
二、申报重点
1、围绕加快沿江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建设申报的企业;
2、围绕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群、高新技术特色优势产业申报的企业;
3、围绕组织实施“三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新能源示范工程、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示范工程等申报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用的申报软件和申请表,请从省科技厅网站(网址:www.jstd.gov.cn)自行下载。《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由申报软件自动打印生成。
1、《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
2、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技术创新情况及高新技术企业特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企业发展前景与规划);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管理章程;
4、2006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经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