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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省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1、项目申报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项目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2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主管部门的责任与义务
  各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对本年度申报项目,要在申报单位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资料完整与可靠性、有无强制中止项目或在研的应结未结项目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四、申报材料与要求
  1、申报单位需填写《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并在项目计划任务书封面右上角注明“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经省辖市科技局审查签署意见后,统一报省科技厅,同时申报材料需网上填报,省科技厅网址:www.jstd.gov.cn。
  2、申报单位需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单位主要人员情况名册和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收入支出表或资产负债表。
  3、所有申报材料均用A4纸打印,并按照封面、信息表、计划项目任务书、财务报表、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省科技厅直属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其他单位申报材料由所在省辖市科技局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3楼)。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联系人: 刘爱英 周 勤
  联系电话:025-85485920  传真:025-85485921
  省科技厅机构与条件处联系人: 薛 飞  万发苗
  联系电话:025-57715340  传真:025-57712955
  4、项目受理时间为 2007年4月10日¬¬-4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每项申报项目需缴纳项目评估费300元,由省辖市科技局、省主管部门和计划单列单位统一代收代缴。
  1、外地(南京地区外)交费请汇入我厅工行基本帐户。户名:江苏省科技厅。帐号:4301010809001213234开户行:工行成办。转帐支票汇款事由一栏内请注明“省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建设项目评估费”,并注明代码“103042898”。
  2、南京地区交费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转帐支票。根据省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规定,支票不能直接汇入我厅工行基本帐户,由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收取,统一交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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