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单位和个人及推荐单位应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材料,如弄虚作假,由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向其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二、参与专利奖评选活动的工作人员应当对所涉及的评审情况严格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其参加评审工作的资格,并向其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3.
江苏省专利奖申报材料
一、专利奖申报书;
二、项目照片(12.5cm×8.5cm即5寸)2份;
三、专利授权公告文件(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附图);
四、向我国大陆外申请或授权专利的相关材料;
五、专利证书及最近一次专利年费凭证复印件或专利登记簿副本;
六、涉及专利侵权纠纷并胜诉的项目,须提供相关材料;
七、专利实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凡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等项目,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准予生产的证明文件;
九、专利实施的经济效益证明(如专利权人或实施单位财务部门对该项目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等)、社会效益情况说明;
十、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提供的实用新型专利查新检索报告;
十一、其它材料(获得资助、奖励等情况);
十二、用于各类媒体宣传的专利项目介绍(1000左右);
十三、江苏省专利奖申报项目数据库记录表(只需提供电子件)。
注:申报材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
附件4.
江苏省专利奖申报书
项目名称
专 利 号
申报单位
推荐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