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工程占地区红钱图。
(九)项目业主实施打桩定界,开展实物调查,编制报批移民规划安置大纲,编制送审移民安置规划等工作计划。
四、封库令调查期限
封库调查期限指封库令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之日止。原则上封库调查期限中型工程为一年,大型工程为两年,个别建设规模和淹没范围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封库调查期限,但最多不超过三年。
五、封库令发布后项目业主应当完成的工作
(一)由经依法取得并具有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的协助和监督下开展勘测设计工作。
(二)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规程规范及时完成打桩定界。
(三)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规程规范以及有关规定完成实物指标调查登记、公示复核、签字确认、建档建卡。
(四)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并按程序通过审查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五)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并按程序通过审查报省移民管理部门审核。
(六)完成核准(批准)程序并开工建设。
六、封库令的撤销与变更
项目业主在封库令调查期限内完成规定工作并开工建设,封库令在工程建设和正常运营期间有效。但封库令发布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撤销或变更相关内容。
(一)在封库令规定调查期限内未能开工建设的,项目业主应及时逐级申请,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一年并相应调整实物指标调查时限。延期满后仍不能开工建设的应当撤销封库令。此后工程重新开展前期工作,应当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发布封库令。
(二)封库令调查期满前开工建设,但建设期间未按审批权限报经批准连续停工两年的,应当撤销封库令。此后工程继续建设,应当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发布封库令。
七、撤销封库令程序
(一)封库令调查期满未能开工建设,项目业主未提出延期申请或延长期满仍未开工的,由省人民政府直接撤销封库令。
(二)已经发布封库令并经核准(批准)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认定不能在三年内开工建设的,由省发展改革委商省移民办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封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