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度精品课程检查的通知
(闽教办高〔2007〕68号)
各高等学校:
自2003年以来,根据“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神,我厅组织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截至2007年,已评审出国家精品课程35门(含国家网络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92门。为进一步推进优质资源的应用与共享,按照教育部关于《
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03〕3号)的要求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决定开展国家、省级精品课程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精品课程开通网络连接、课程录像上网、网上资源更新等情况。精品课程所在学校要对本校课程建设和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我检查,确保课程支撑网站正常运行并做好上网教学资源的更新工作。
二、请各高等学校于2007年12月20日至2008年1月8日期间进行自查,对本校的精品课程支撑网站开通、网页访问、课堂录像全程上网以及网上教学资料更新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分别填报《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自查情况表》(附件1)及《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自查情况表》(附件2),并于2008年1月8日前将自查情况报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如精品课程支撑网站网址有变动,请在表中详细填写新网址)。同时,将自查情况表的电子版文件(文件名:学校名称+“国家级”或“省级”)发送至:gdjyc2002@sina.com。
三、我厅将于2008年1月9-14日,在各高等学校对本校精品课程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同时,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国家精品课程的维护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作为今后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限额的调整依据,同时对部分核查结果较差的学校将限制评审。
四、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龚森,电话:0591-87091312。
附件:1、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自查情况表(略)
2、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自查情况表(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