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系统岗位需求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闽教办学〔2007〕3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厅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精神,认真实施《
就业促进法》,积极落实教育部、
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积极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24号),切实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有关整合和发布全省教育系统岗位需求信息,加强招聘信息资源共享,提升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中小学校(含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研机构向社会公开发布岗位需求和招聘信息时,同时登陆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进入“网上投稿”,进行用户注册后,把有关信息直接传送到教育厅网站。各单位可直接登陆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也可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集中相关信息统一登陆。
二、各中等、高等学校和教育教研机构向社会公开发布岗位需求和招聘信息时,同时登陆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进入“网上投稿”,进行用户注册后,把有关信息直接传送到教育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