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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暨普通高中会考时间安排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暨普通高中会考时间安排的通知
(闽教基〔2007〕5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根据省教育厅《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方案(试行)》(闽教基〔2006〕76号)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中会考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08年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安排在1月和6月举行,2006年之前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及其他社会考生所应参加的普通高中会考安排在11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2007级普通高中在校生,实施新课程实验后报考的社会考生,安排在1月和6月参加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具体考试时间、科目见附件)。

  二、2003、2004、2005年报考的社会考生中,以及2006、2007、2008届离校的普通高中学生中的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参加个别或全部科目重考的考生,安排在11月参加普通高中会考(具体考试时间、科目见附件)。

  三、2008年是我省普通高中实行学业基础会考后第一次开考全部科目,同时也是2006级之前的学生仍实行普通高中会考制度的过渡阶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业基础会考和高中会考工作,认真按照我厅有关学业基础会考和高中会考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会考的考务管理、安全保密、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等工作,以确保会考工作健康、有序地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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