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加强高校和中职学校学生参与资本市场风险教育的通知
(闽委教宣〔2007〕57号)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近段时间以来,非法证券活动猖獗,一些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利用高校和中职学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急于就业的心态,打着高薪旗号,诱骗高校和中职学校学生参与非法证券业务传销活动,既助长了非法证券活动,不利于我省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又严重侵害学生权益,影响社会稳定。为有效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切实维护包括高校和中职学校学生在内的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海西建设,现就加强高校和中职学校学生风险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非法证券活动的危害性,切实加强高校和中职学校学生参与资本市场的风险教育工作。非法证券活动以敛财为目的,以欺诈为手段,违反《
证券法》,扰乱资本市场正常秩序,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构成社会不稳定因素。高校和中职学校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未来社会的中坚力量。加强对高校和中职学校学生参与资本市场的风险教育,是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的必然要求,也是有效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现实途径,意义重大。要通过风险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诚信守法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增强风险辨别能力。要把风险教育工作融入日常思想教育和教学工作中,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积极与证券监管部门合作,开展针对在校学生的风险教育活动。要把教书与育人紧密结合起来,主动与证券监管部门联系,根据大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文化层次,组织开展“风险教育高校行”系列活动,通过巡回报告、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知识竞赛等方式,在学生中深入进行以证券风险防范为主题的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德育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的专业优势,增强教育效果。
三、教育、引导在校学生将精力集中于学业。股市风险莫测,学生风险承受能力有限。要指导学生正确面对资本市场的财富效应,充分评估自身风险认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不要轻易参与高风险的股市投资,不要将投资股市作为勤工俭学的捷径,避免因投资失败影响家庭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