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03年省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1年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南省质量协会成功的启动了“湖 南省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对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并在质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 面取得突出绩效的企业给予奖励。这项工作得到了政府、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普遍好评, 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按照《湖南省质量管理奖管理办法》,这项工作每年将持续开展下 去,现将2003年湖南省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湖南省质量管理奖坚持科学、公正、客观,企业自愿原则,按照《湖南省质量管理奖管 理办法》进行评审。
2.各地区、行业对符合《湖南省质量管理奖管理办法》中申报条件的企业,在企业自愿的 情况下,积极组织申报湖南省质量管理奖,所在行业、地区签署意见。
3.省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进度安排。
(1)申报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于2003年11月30日之前将申报表(附件三)、企业根据评审标 准自我评价的报告和其他有关材料报湖南省质量协会。
(2)省质量管理奖审定委员办公室于2003年12月组织评审人员对申报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资 料审查。
(3)省质量管理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于2004年1月组织评审组对资料审查、用户评价所确定的 单位实施现场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