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南京市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宁科[2007]207号)
各区(县)科技局,部分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
根据《南京市“十一五”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任务及发展目标》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通过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有效规划和建设,集成国内外各类科技创新资源,提高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运行效率,为南京的产业发展、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支撑。现就2007年度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总体要求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一)支持对象:
2006年进入组建期,并在2007年经验收后正式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单位。
(二)支持范围:
主要支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技术工程化购置所必需的先进仪器、设备,引进必要的技术软件,建设工程化试验环境。
本次支持项目不超过5项。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
(一)支持对象:
围绕“全国重要科教中心”建设,重点支持整合区域内的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教资源,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平台建设项目;江北及两县薄弱地区孵化器的建设。
(二)支持内容:
建设内容应是为建设技术支撑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项目。
本次支持项目2-3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有明确的建设或实施目标,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
2、每家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并应具备完成任务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必须附有责、权、利明晰的合作协议。
3、往年获得过本专项计划支持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原则上不能申报。
四、申报受理及有关事项
1、按照《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类)填报项目内容,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由主管部门(区县科技局、产业集团、高新区管委会等)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与电子文档一并报市科技局。文本格式可在www.njkj.gov.cn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