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对应的国民经济行业参照国家标准《GB4754-94》分16个门类:(A)农、林、牧、渔业;(B)采掘业;(C)制造业;(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地质勘察业、水利管理业;(G)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H)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I)金融、保险业;(J)房地产业;(K)社会服务业;(L)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M)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事业;(N)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O)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P)其它行业。
《任务来源》在相应的字母上划“√”。省科技进步奖任务来源分为:
A.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B.国家“863计划”、“973计划”
C.国家基础研究项目计划
D.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E.国家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
F.国家火炬计划
G.国家星火计划
H.国家部、委、总公司计划
I.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J.省科技攻关计划
K.省基础研究计划
L.省社会发展计划
M.省火炬计划
N.省星火计划
O.省软科学研究计划
P.省科技厅其他科技计划
Q.省厅(局)、省辖市科技计划
Y.横向委托项目
Z.自选项目
《项目合作方式》指项目是否是两院两校合作项目、是否是产学研项目。
合作方式分为:
01、与清华大学合作
02、与北京大学合作
03、与中国科学院合作
04、与中国工程院合作
05、与国防科工委合作
06、与省内高校合作
07、与省内研究机构合作
08、与省外高校合作
09、与省外研究机构合作
10、自主研发
《计划(基金)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研究开发项目归属的计划名称和编号。
《项目起止时间》指开始立项研究日期;完成时间指项目通过验收、鉴定或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国内外公开宣传、介绍本项目的资料,要求文字简洁,同时不泄露项目的核心技术。
三、详细内容及申报理由
项目详细内容及申报理由应当按照《江苏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书》规定的栏目内容及本说明的有关要求,详实、准确、全面地填写,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
1、《详细科学技术内容》是考核、评价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因此,凡涉及该项科学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一般不应采取见**附件的表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