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施知识产权培训计划
示范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特别是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对知识产权知识掌握和运用水平。要制定专项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培训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工作者,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3、促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要介入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督促和帮助研发人员对具备条件适宜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尽快提出专利申请,促使本单位在创新过程中及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4、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制定和实施
示范企业要建立适合本单位需要的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与开发机制。在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技术进出口中,要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在技术、设备引进和中外合资、合作中,要对知识产权法律状态进行检索。通过检索和分析,了解本行业本技术领域国内外的最新动态和国内外竞争对手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动态,制定和调整本单位的竞争策略和知识产权战略。
5、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
示范企业要着力抓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技术附加值高的技术项目的实施及产业化。
6、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要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充分加以利用和保护。对已取得的知识产权,要做好维护工作,防止权力丧失及制止侵权。
第四条 示范企业申报条件和考核内容
申报条件:
1、具备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技术创新对本单位发展有明显推动作用;
2、累计授权专利总数达10件以上,或拥有发明专利5项以上;
3、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4、单位内部设有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5、在本行业或者本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工作成绩突出。
考核内容: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
2、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3、配备专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4、知识产权信息的利用与开发;
5、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
6、知识产权奖惩制度的实施状况;
7、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的设立;
8、知识产权培训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9、专利申请的数量与质量;
10、专利产业化的实施和效果。
第五条 示范企业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