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南京市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企业的通知
(宁知[2007]14号)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南京化工园管委会,各产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提高我市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意识和水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现开展2007年度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办法
按照《南京市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企业培育指导意见》(宁知[2007]8号)文执行。
二、申报要求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科技局)、产业集团、高新区(一区多园)应根据《南京市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企业培育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组织本地区和部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申报表(见附件1)用A4纸一式4份(附电子件),于2007年9月15日前报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可登陆http://www.njip.gov.cn或http://www.njkj.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