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科技帮扶”计划限《市政府关于帮促经济欠发达镇的意见》(宁政发[2003] 141号)文件确定的8个帮促乡镇(马集、东沟、竹镇、冶山、和凤、白马、东坝、桠溪)人民政府或由乡镇政府委托的单位申报,其中受托单位申报时须提供委托函,支持符合本指南技术领域的科技计划项目。
(3)“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拟安排指令性计划项目不超过20项,所有项目均为一般项目。“科技帮扶”计划拟安排指令性计划项目不超过10项,其中重大项目2项、一般项目8项。
四、其他说明事项
1、申报2008年度市科技发展计划的项目应标明申报指导性计划、指令性计划、企业技术开发类计划或同时申报,申报系统可单选或复选。
2、申报方式继续采取网上申报,进入网址:
http://www.njkj.gov.cn的科技发展计划-“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或者进入网址:
http://program.njkj.org或者进入
http://www.njkj.org,点击注册。(网上申报程序详见附件3)。
3、申报单位一经注册成功登陆系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后可随时进入系统察看项目申报情况和往年项目实施及过程管理情况。
4、经过主管部门初审通过的所有申报项目应认真填报《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类)》或《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机构类)》。
附件材料应包括:
(1)符合申报总体要求与各专项计划要求的有关项目及申报单位情况的证明文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当期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4)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许可合同复印件;
(5)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经南京市人事局颁发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资格证复印件(相关认定手续在市人事局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联系电话:025-83151845,83614469);
(6)其他相关材料。
5、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15日9:00至10月25日18:00截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6、经形式审查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以A4纸打印或复印,按申报书封面、单位基本信息表、项目信息表、申报书目录、申报书正文、附件材料顺序左侧装订,一式肆份,并按要求签章齐备。
7、企业同时申报市企业技术开发项目计划的,所提交《南京市企业技术开发项目确认表》和《江苏省技术开发项目备案表》等需提交电子文档,纸质材料单独装订,一式叁份,与申报材料一并附上。
8、申报企业须账证齐全、资料完整,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立项的企业,一经查实,将3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9、审计单位需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出具假审计报告的审计单位,一经查实,科技局将在以后的评审中不采纳该单位出具的所有相关报告,情节严重的提交相关部门查办。
10、项目评审评估费按300元/项收取,由项目申报单位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时一并缴纳。
11、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地点: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本市成贤街118号)。
12、各专项计划具体项目申报要求,可向市科技局各相关处室咨询。
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
联系处室:高新技术处;联系电话:83639281、83639282
软件专项
联系处室:市软件办; 联系电话:83639295、83639298
现代农业科技专项
联系处室:农村科技处;联系电话:83639283、83639284
社会事业重大科技攻关与应用专项
联系处室:社会条件处;联系电话:83639280、83639285
专利实施专项
联系处室:知识产权处;联系电话:83637606、83639296
科技合作与帮扶专项
联系处室:国际合作处;联系电话:83637601、83637602
联系处室:农村科技处;联系电话:83639283、83639284
13、有关申报中的具体事宜,可与市科技局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和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
发展计划与财务处 联系电话:83639277、83639278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受理电话:
专 项 名 称
| 联系电话
|
高新技术产业化
| 83366900
|
软 件
| 83366904
|
现代农业科技
| 83366902
|
社会事业重大科技攻关与应用
| 83366904
|
专利实施
| 83366901
|
科技合作与帮扶
| 83366904
|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内容,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抓紧时间做好申报项目选择、材料准备和项目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