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评选2007年度南京市软件产业领军人物的通知
(宁科[2007]256号)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18号文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05]156号)、《南京市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宁政发[2005] 202号)《南京市软件产业领军人物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宁科[2007]248号)等文件精神,更好的推动我市软件产业发展,创建软件名城,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07年度南京市软件产业领军人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范围
凡在我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过“双软”认定的软件企业或经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含三资企业)的董事长、总裁(CEO)、总经理或科技人员。
二、申报人条件
1、 创办或带头创办经过认定的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要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运营状况良好,产权清晰,守法经营;
2、 所在企业2006年度软件或集成电路设计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自行开发的软件或集成电路设计销售收入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软件产品出口或软件外包收入超过500万美元。
3、 自主开发的软件或集成电路产品在本行业中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企业研发投入超过企业年度销售收入的10%。
4、 企业成长性好,“十一五”期间发展速度快,年均增长超过50%。
5、 具有较好的创新意识和良好的社会公德,企业研发、经营队伍稳定,具有开拓精神。
6、 所在企业对我省软件产业或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或对本行业的应用产生较大的影响,做出过较大的贡献。
7、 企业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企业发展空间宽阔。
8、 实施过国家重大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软件或集成电路设计产品在某些领域或行业具有前瞻性,产品的技术含量及效能能够把握未来3年到5年的市场动向。
9、申报人及所在企业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力。
三、申报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3、 申请人近期两寸标准彩照4张;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各五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