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南京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和补贴类经费的通知
(宁科[2007]284号)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扶持软件企业做大做强,提升软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软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关于印发<
南京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科[2006]256号、宁财教[2006]890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07年度南京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和补贴类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当年进行“双软”认定费用的补贴;
2、软件企业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及集成(CMM/CMMI)认证的奖励;
3、软件企业当年通过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奖励;
4、软件企业软件产品经海关出口的年新增部分的奖励。
注:以上1-3项中所指的当年是指2006年12月6日至2007年12月5日,第4项所指的年新增部分是2006全年出口额较2005全年出口额增加的部分。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南京行政区划内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须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且必须纳入全市软件产业统计序列;
3、申报单位具有必要的保障条件、基本设施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申报材料
1、《南京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和补贴类申报表》;
2、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经审计的上年度及当期财务报表(复印件)。
除以上基本材料外,各专项奖励或补贴还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软件企业认定类
(1)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2)认定费用凭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3)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4)企业拥有的主要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