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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6-2007年度南京市骨干软件企业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6-2007年度南京市骨干软件企业的通知
(宁科[2007]283号)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名城建设,培育优秀软件企业品牌,促进软件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骨干软件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宁科[2007]280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06-2007年度南京市骨干软件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从事软件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通过双软认定的软件企业;或在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从事软件服务外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在同行业中具有示范作用,已有两年以上的运营期;
  3、企业2006年度软件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且软件销售收入占本企业总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自主版权的软件产品及服务总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或企业上年度软件出口或软件服务外包收入在100万美元以上,且软件出口或软件服务外包收入占本企业总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5、企业应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的软件产品,且有较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具有软件开发标准,已建立软件质量管理体系;
  6、企业已纳入全市软件产业统计序列,并有中长期企业发展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
  二、申报材料
  1、南京市骨干软件企业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2006年度及2007年度1-11月份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5、经审计的200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6、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2006年度纳税证明及2006年度软件产品退税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企业2006年度及2007年度1-11月的工作总结;
  8、企业中长期企业发展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
  9、企业相关专利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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