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科技管理、决策的软科学类项目”是指对促进苏州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决策咨询、科技规划和管理方法,具有独到见解,已被有关部门采纳,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二十一条 苏州市科技进步奖技术开发类获奖项目的评定等级标准如下:
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的,可评为一等奖。
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创造了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优化升级有较大作用的,可评为二等奖。
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成果已实施转化,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优化升级有积极意义的,可评为三等奖。
第二十二条 苏州市科技进步奖社会公益类获奖项目的评定等级标准如下:
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已得到广泛应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大意义的;选题内容或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有重大创新,创作难度大,内容丰富严谨、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探索性,对国民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和人才培养起到了重要作用,产生了显著社会效益的,可评为一等奖。
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已在较大范围应用,取得了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较大的意义的;选题内容或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有较大创新,创作难度较大,内容丰富严谨、具有时代性和探索性,对国民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和人才培养起到了较重要作用,产生了较显著社会效益的,可评为二等奖。
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成果已转化,已得到应用,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积极意义的;选题内容或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有一定创新,有一定的创作难度,内容较丰富严谨、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和探索性,对国民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和人才培养起到了一定作用,产生了一定社会效益的项目,可评为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