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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交通局关于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春运路面检查和转运服务站点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交通局关于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春运路面检查和转运服务站点工作的通知
(宁交法〔2006〕1号)


各有关区县交通局,相关执法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运输保障工作,确保春运期间广大旅客走得“安全、优质、有序”,保证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交通运政管理部门在开展春运保障和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同时,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在春节运输期间,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路面检查和转运服务站点的相关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南京市交通局运政稽查支队和区县交通局运政管理部门应主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做好春运路面检查和服务站点的相关工作。各单位须明确联系人,保持信息畅通,遇有情况立即配合处理。
  二、运政执法部门应重点加强对无证营运、超载运输等各类道路客运违章行为的查纠,同时也要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路面检查,以确保春节运输安全有序。
  三、运政执法部门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要确保广大出行群众的利益,为过路司机和旅客提供各种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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