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交通局关于成立“南京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息智能管理系统”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交法〔2006〕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提高运输从业人员素质,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市局决定开发“南京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息智能管理系统”,以规范全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成立 “南京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息智能管理系统” 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刘少青;副组长:乔海滨;成员:李东庆、张小琴、孙燕、朱小干、丛培建、张弟宁、石锐。办公室设在公路运输管理处,具体负责软件开发及相关协调工作。希望各单位和人员,依照相关工作流程,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系统的开发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