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一步完善教学设施设备,推进驾驶培训机构配备驾驶模拟教学设备,全部驾校实行学时制,实现管理部门和驾校网上数据交换,驾校使用教练车全部符合二级车以上技术条件,教练员持证上岗比例超过95%。基本建立驾校和教学人员信誉考核制度,教练人员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五)船舶修造业
1、争取将船舶修造业纳入我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总体战略之中,栖霞八卦洲、浦口桥林镇、江宁区江宁镇三个船舶修造基地初具规模,中小修造企业进一步整合,船舶修造企业的数量由目前的56家控制在30家左右。
2、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有所提高,船舶设计、检测围绕节能、环保、高效原则,形成标准化、系列化、品牌化的系列船舶,初步建立起南京船舶设计研发中心。
3、年内建成2-3个适应南京修船需求的5000-10000吨级船坞。
4、产生一批“质量信得过、管理信得过”的船舶修造单位,带动、促进我市船舶修造市场规范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好各项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力争出台《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办法》,理顺管理体制,在政府支持和相关部门配合下,打破城乡客运管理体制分割,统筹规划农村公路、农村客运站点和城乡客运线路布局,合理配置城乡客运资源,研究与此有关的税费政策,鼓励“农村班车进城、公交客车下乡”,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民群众便利出行。
(二)切实把行业管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强化市场监管、服务运输市场发展上来。要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上下功夫。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强化对市场准入、市场运行和市场退出环节的监管,完善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增强行业管理的服务功能,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不添乱,多设路标、不设障碍,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对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办理。为加强大型物流场站管理,简化园区企业运输、仓储、装卸等行政许可审批环节,协助场站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做好延伸服务,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将在龙潭、丁家庄等物流园区派出驻场办公室。为鼓励企业规模化经营,50辆以上营运车的企业,交通管理部门上门提供车辆年度审验、交通规费缴纳等服务。已取得许可的业户配发《道路运输证》随到随办,原则上在2小时内办理完毕。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继续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鼓励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行政处罚方式,增强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计划性,加大源头检查的力度,减少盲目的路查行为,避免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等违规执法行为的发生,严防公路、水路“三乱”现象的发生。
(四)建立健全诚信服务考核机制,全力打造负责任的行业。认真贯彻实施
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294号),在我市道路客运、货运企业中全面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加快我市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维修行业在总结前几年开展诚信维修活动的经验的基础上,完善考评机制,提供更加及时、周到的服务,引导更多维修企业跨入“A”级诚信企业行列。继续开展驾校培训质量信誉管理,定期对驾校学员进行满意度调查,收集驾培学校培训质量信誉的相关信息。水路运输业要不断探索诚信机制建设的新路子,结合多年来的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大对水运企业、港口企业、水运服务业的诚信考核。企业信誉度考核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扩大诚信度高的企业的知名度,为他们的经营创造更加优良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