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路运输(港口)业
1、水路运输的组织化、集约化程度有所提高。运力增长趋缓,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提高型转变,航行于长江干线和京杭运河船舶的标准化率明显提高,集装箱、专用船舶的比例有所提高。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岸上人员持证率达到90%以上。
2、由于近几年水运服务业户数量发展较快,规模较小,部分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已不适应市场需求,通过调整和政策引导,使现有水运服务企业减少20%左右。
3、内河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南京交通内河水上搜救中心接到本辖区内河航道内的求助报警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
4、加快建设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消化中石化原油运输结构调整的影响,巩固亿吨大港地位,年集装箱吞吐量力争完成110万TEU,比2006年增长35%左右。
5、发展秦淮河等水上旅游运输,鼓励开发豪华邮轮旅游观光,逐步形成具有南京文化特色的水上旅游。
(三)机动车维修业
1、企业专业化、连锁化程度提高。逐步增加机动车维修企业数量,优化布局,满足社会车辆发展的需要,每千辆车维修企业配备率达5.3(目前为5.1)。实现微机化管理的维修企业达60%。推进机动车维修企业连锁经营,建立3-5个全市性的机动车维修品牌企业和若干个机动车维修品牌企业。
2、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基本形成。健全车辆技术服务保障体系,依托96196交通资讯一线通,完善全市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机动车连锁经营网络、维修救援网络基本形成,在正常情况下,实现绕城公路以内40分钟内救援,其它地区1小时内救援。
3、全面提高机动车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实行二级维护以上作业项目维修竣工检测制度,提高维修竣工检测合格率。维修质量保证期内的返修率不大于3%。
4、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显著提高。维修从业人员中,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持证上岗率高于国家规定10个百分点,机修、电器维修、钣金和涂漆主要技术工人持证上岗率高于国家规定10个百分点。
5、行业信誉度不断提升。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实现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建立机动车维修记录制度,维修记录填写齐全,包括所诊断的故障、维修方案、维修项目等。维修企业与送修人之间签订书面维修合同的比例明显提高。
(四)驾驶员培训行业
1、驾校数量暂不增加。现有驾校的培训能力基本满足市场需求,根据2007年学驾人数预测,暂不考虑新增驾校。若学驾人数有所增加,适当增加培训质量信誉驾校的培训能力。
2、驾校教学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驾驶培训操作教程标准化,驾驶培训教学人员专业化;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培训质量得到有效保证,有效控制三年以下驾龄驾驶员的交通事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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