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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交通局关于换发新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

南京市交通局关于换发新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
(宁交法〔2007〕24号)


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各区、县交通局:
  根据江苏省交通厅苏交运[2007]66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9号令),做好新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件换发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换证工作的领导,保证按时完成全市换证工作,市交通局成立换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少青
  副组长:李东庆、丁爱民
  成 员:钟 旗、缪礼俊、林育麟、王伟熙
  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负责此次换证的具体组织实施,成立换证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育麟同志兼任,配备适当人员,做好市区的换证工作并指导、督促各区县运管所按时完成换证工作。
  各区、县交通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牵头部门,落实相关部门责任,保证全市换证工作统一、有序地进行。
  二、换证范围及时间安排
  (一)换证范围:凡持有我市核发并有效的旧版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员证、押运员证)的人员,均属本次换证对象;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换证工作将另行通知。
  (二)时间安排:2007年10月10日至2008年6月30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07年10月10日至2007年11月9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由市运管处制定全市换证工作实施方案,并对各区、县运管所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二是调试设备并进行换证试点工作;三是发布换证通告,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实施阶段(2007年11月10日至2008年6月30日)。组织对持有我市核发并有效的旧版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员证、押运员证)的人员进行换证。对市区从事出租客运并持有旅客运输-出租类别从业资格证换证工作统一安排从2008年4月开始。
  3、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7月31日)。市运管处和各区、县运管所要对换证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完善基础台帐、资料,市局将组织检查、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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