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交通系统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宁交法〔2008〕9号)
局属各单位、各区县交通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总体要求,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做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二〇〇八年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南京交通工作实际,现将《南京市交通系统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南京市交通系统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2008年是“五五”普法规划的深入推进年和中期检查评比年,也是实现“十一五”交通规划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年。今年全市交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法治交通和服务交通为目标,以提高普法教育质量和效益为主线,不断增强机关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及交通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为南京交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和谐的发展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完善交通普法机制
市局成立由局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局机关公务员普法组、执法人员普法组和行业法制宣传组,分别负责局机关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和社会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区县交通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普法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局相关处室备案。
各单位普法机构要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交通普法活动,并按要求做好相关普法台帐的填写工作;建立普法工作情况通报统计和上报制度,加强法制新闻宣传工作,明确专人作为法制新闻联络员,及时向市局上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经验、做法及有关数据。
二、明确普法重点,大力提升交通普法效能
本着重点突出、因材施教的原则,对三类普法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一是机关公务员的普法教育。在机关公务员中,结合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和
公务员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务员群体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其自觉使用法治手段驾驭和应对各种复杂局面,解决交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