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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


  (四)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

  支持高等学校创建200个左右省级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实验区,由省统一立项,组织开展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和实践,支持本科高等学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和教学制度等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的综合改革,争取出一批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的教学创新成果,推进教育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创新,为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新思路、新经验和新方法。鼓励跨校、跨学科联合创建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实验区,倡导和支持校际互聘教师、互认学分、互享名家讲座、互相开放教学实验设备和图书资料、互相开放辅修专业,联合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活动等,逐步构建区域性校际教学协作平台。支持高等学校积极引进和吸收境外大学优质教学资源,注重开展闽台高校校际教学交流和合作,不断提高教学创新水平。

  (五)教学名师奖励项目

  评选奖励200名左右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名师,大力表彰能够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本科第一线教学工作,担任精品课程主讲教师,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材建设成绩突出,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充分发挥教学名师榜样作用,引导更多的师德高尚、造诣深厚的教授走上讲台。

  (六)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建设100个左右由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的教授领衔,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及教辅人员组成,以承担基础课程教学为主要任务组建的省级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团队,通过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机制,实行教学工作的老中青相结合,组织开展校级及以上重大教学改革课题的研究与实践,促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研究,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带动高等学校建设起一支教学水平高、结构合理、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

  (七)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项目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方针,组织开展五年一轮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确保本科高等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引导学校合理定位,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建立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检测体系,定期采集信息和数据,统计和分析高校教学基本状态,逐步将教学建设和教学条件的数据向社会公布。

  (八)高等学校支援协作项目

  根据“统一组织,平等协商,明确任务,就近支援”的原则,建立有效的支援协作机制,组织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和集美大学等6所重点建设高等学校支持泉州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莆田学院、厦门理工学院、龙岩学院、三明学院、武夷学院、福建警察学院和仰恩大学等10所新建本科院校和民办本科院校建设。重点建设高校通过为新建本科高等学校培训500名左右骨干教师和一批教学管理干部,聘请一批具备条件的学科专业带头人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支持建设好一批基础课教学实验室或工程中心,联合申报重大教学科研课题,指导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开放实验室、图书馆等,促进新建本科院校深化改革,加强建设,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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