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中职学校按照省下达的分配名额和规定要求推荐,报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三、培训时间、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时间:每期脱产集中培训时间为1个月,安排培训教学、企业实践不少于130学时。
(二)培训内容:
1、“教学理论与方法”(占总学时的20%左右)。学习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国内外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先进的教育技术手段,结合教学实际,重点进行专业教学法和课程开发的训练。
2、“专业知识与技能训练”(占总学时的30%左右)。学习专业领域的最新理论知识、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进行专业技能训练。
3、“企业实践活动”(约占总学时的50%)。学习并熟悉相关企业先进的技术、生产工艺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进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技能训练。
(三)培训形式:采用 “基地培训+企业实践”模式,针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际,采取专题讲座、模拟教学、交流研讨、现场观摩、技能训练等多种形式,突出示范性,注意发挥学员在培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四、组织实施
(一)省级培训由省教育厅、财政厅负责组织,委托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具体安排实施。采取项目招标的办法,由国家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有条件的普通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知名企业提出项目申报和培训方案,通过公开竞争、择优选择的办法,确定具备相关专业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具体实施。
(二)承担省级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精心设计培训内容与方法,优化培训方案,配备良好的培训设施和师资,加强培训过程的管理,创新培训模式,认真实施各项培训教学、企业实践活动。培训结束后,要及时收集和分析学员对培训工作的反馈意见,并对培训学员进行跟踪指导。承担省级培训任务的企业,要依据与有关方面签订的协议,将培训任务纳入企业工作计划,按照培训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发挥企业在实践技能培训中的重要作用。
五、考核与颁证
承担省级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学员的考核工作。培训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平时考核主要考察学员的出勤、作业、课堂表现等。结业时,要组织有关专家、管理人员对学员进行考核鉴定,并评选优秀学员。结业考核分为三部分:一是运用所学的教学理论和方法,完成一份4学时以上的教案并进行试讲;二是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教学研究论文,有条件的专业还应提交实训作品;三是由合作企业对学员实践情况和专业技能水平作出评定。